一、培训对象
全省工程系列集成电路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编号 | 课程 | 学时 |
1 | 模拟与数模混合集成电路 | 9 |
2 | 继电保护电路 | 5 |
3 | 直流电路及应用 | 2 |
4 | 交流电路及应用 | 1 |
5 | 集成MEMS传感系统设计和应用 | 9 |
6 | 微电极阵列及应用 | 7 |
7 | 半导体器件物理与工艺 | 4 |
8 | 微电子与微光刻技术 | 16 |
三、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按1学时相当于1学分计算。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班将以网络学习方式开展。随报随学,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请学员及时完成学习任务。 完成规定课程学时并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记录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学习证明。培训学时可记入省、市级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及选修科目学时。
主考院校简介
020-38802909、400994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