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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期发布丨广东技能培训网广州技能培训评价2025年6月考试计划发布

  •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3日 10: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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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份考试计划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形式理论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1.理论知识考核:上机考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技能考核:实操考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相关文件要求。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请提前在“粤省事”完成实名认证。
2.带齐证件,备好文具。妥善保管证件,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粤省事”考试签到码(考场当天会粘贴相关签到二维码)参加考试。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认定工作组织实施

1.认定报名和审核均通过网上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hanwen.gdaqcc.com/。考生按照对应端口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上须知要求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完成所有报名手续,请于考前5天在报名网址上打印准考证。

2.认定考点选定、考场编排由备案的第三方陪评价机构负责,具体认定地点、考场编排将在考前5天在准考证上列明。

3.理论科目采用上机考试方式进行,实操科目采用技能操作方式进行。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成绩进行公示,自成绩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公示期限。对成绩公示结果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加强认定规范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保密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对认定资料、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执行,认真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认定资格。
3、严肃考场纪律、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实施现场督导,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实施。


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发放

随着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推进,原来的职业技能鉴定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过本次认定的人员,将由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可在人社部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系统查询(网址为:http://zscx.osta.org.cn/),其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对应享受同等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如遇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或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2.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期认定。下期参考须重新报名,重新缴费。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单科成绩合格的,保留合格科目成绩一年(自首次认定之日起计算)。在合格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不合格科目的补考,且只能参加一次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