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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常见问题!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0: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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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建如何注册?
★初始注册
(一)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下条款规定相同),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变更注册
(一)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原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二)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3)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5.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二建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省建设厅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以上是中教文化关于二级建造师关于证书逾期注册和证书失效的处理分析,如果长时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则证书失效,不能竞标工程、接项目、升资质等。
参加一次继续教育,激活证书就又可以使用了。
继续教育3年一次,如果是二级建造师的话,在哪个城市参加考试就在哪个城市参加继续教育。一级建造师是全国证,任意省市都可以参加继续教育。


三、二建证书逾期和失效
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建造师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建造师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建造师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建造师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建造师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建造师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建造师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建造师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你所做的就是要向注册机关提交继续教育证明
首先证书过期了,不会被注销,可以补继续教育证明。
二级建造师申请材料分别是:
建造师注册申请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二级建造师再次注册: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继续教育的学时情况:
注册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必修课60个学时中,30个学时为公共课、30个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个学时中,30个学时为公共课、30个学时为专业课。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除接受公共课的继续教育外,每年应接受相应注册专业的专业课各2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完成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证明。

四、不予注册的11条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注:达到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是3年,3年后需要满足继续教育的要求才可以继续注册。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五、如何继续教育
第九条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学习以集中脱产学习方式为主,讲座或参观典型示范性工程项目为辅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或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十条 参加全国或省内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授课、执业资格考试阅卷等工作,由省注册中心出具证明,相当于完成12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第十一条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其记录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是执业人员执业、办理续期注册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重要依据,由省注册中心统一配发。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期满经测试合格后,由省注册中心颁发统一样式并用印的结业证书,并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登记栏目中填写培训内容及培训日期,加盖“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继续教育专用章”章。
第十二条 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是二级建造师的权利。二级建造师必须积极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执业单位有责任为本单位二级建造师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时间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其它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二级建造师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检查和考核。二级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所规定的工资、保险及一切福利待遇。还是要考的和重考差不多先到二级建造师报考处了解情况。


六、如何延续注册
第十八条 注册建造师应在企业注册所在地选择中国建造师网公布的培训单位接受继续教育。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外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报专业牵头部门备案后可在工程所在地接受继续教育。个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专业牵头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跨地区参加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或分年度安排继续教育的学时。
第十九条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第二十条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一)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四)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充抵认定,由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充抵认定,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式,拟采取网络教育的专业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网络教育的培训质量负责。
第二十二条 完成规定学时并测试合格后取得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是建造师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

七、继续教育后如何办理延续注册
登录广东省省建筑业信息监督平台,在上方的菜单中找到【建造师】,并点击进入。
在建造师左侧的菜单项中找到【延续注册】,并点击下拉菜单中的【二级建造师】,在出现的建造师信息后面点击【延续注册】。
进入延续注册的填写信息页面,所有的有的都要填写。
回到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页面,勾选上建造师名字前的勾选框,然后点击上方右侧的【上报】。
点击上报之后出现建造师上报的信息窗口,上面的主管部门是不能更改的,填写好办理延续注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点击确定,显示上报成功就已经完成一半了。
再次回到建造师延续注册的页面,直接点击建造师的姓名,进入建造师延续注册的信息栏中,找到菜单【打印申请表】,进行打印,打印后按照上面的要求签字盖章。
一样再次回到建造师延续注册的页面,点击右上角的【汇总打印】,按照流程出现进行汇总打印就可以。